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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19 热度: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简介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占地588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设立教学系部7个,教辅机构3个,行政处室6个,高职在校生7100多人,教职工400余人。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根本,以推进依法治校为手段,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四大发展战略,稳步向建设优质高职院校目标迈进。
  专业贴近需求,海洋特色鲜明。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海洋生物、船舶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和经济管理五大专业群,目前开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会计、港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药品生物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25个专业。
  搭建成长平台,推进“名师工程”。实施教师成长工程,制定了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专家5个阶段“阶梯式”发展标准,搭建了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名师工程”,山东省教学名师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优秀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获批建设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引领提升师资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设施设备先进,办学条件一流。设有航海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实训室、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89个,图书馆纸质图书、电子图书40余万册,体育馆、报告厅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先进,为学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锻炼体魄搭建了平台。
  打造科研平台,增强服务能力。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个市级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各种专利、项目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对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服务,积极发挥作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等培训基地和鉴定机构的职能,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
  狠抓质量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质量保证机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基础建设、精品共享课程资源库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设,成立“山东省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利用好蓝墨云班课等数据平台,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体系。
  重视创新创业,夯实就业保障。与椅子网合作创建了教学、就业、创业为一体的教育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的职场素养。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始终。建立党政重视就业、专业导向就业、教学面向就业、机制支撑就业、教师引导就业、学生立足就业、部门专司就业的齐抓共管的就业保障运行机制,2017年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6%,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坚持文化育人,提升学生素养。成立“明德学院”,下设德雅学馆、敦行学苑、朝舞学社三个板块,开设茶艺、书法、围棋、古筝、太极、瑜伽等55门通识课程,通过传统文化熏陶、职业发展规划、社团活动开展等,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拼搏精神、团队意识、领导能力、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兴趣,为人生的长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
  校政企多方联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立由学院、政府、园区和产业龙头企业共同组成的理事会,构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与南京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实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华鹏玻璃、成山集团、京东集团等合作建立“订单班”,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与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与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海院号”综合实训船;与威高集团、迪沙药业等100多家骨干企业进行深入的校企合作。
  注重对外交流,加强境内外合作。与威海联桥国际、威海国际合作等公司建立对外开放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与日本高校和产业的合作力度;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韩国庆尚大学、金泉大学、中源大学,墨西哥自治大学海洋研究中心、国立梅里达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围绕人才培养、师资交流与教学科研开展境内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思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构筑具有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
  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教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基层渔技人员定点培训基地”,被授予 “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和副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优美的校园环境被评为“威海市花园式单位”。
  云帆已挂起,行将破风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将以质量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沿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本地离不开、同行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扬帆前行。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
  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50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颁发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条办学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邮编:264300
  第九条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国家
  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十条学院资质和办学条件: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建
  筑面积24万平方米,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87亿元,学院是“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
  范基地”、“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
  建设了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3个市级创新平台。
  设立教学系部7个,教辅机构3个,拥有4名二级教授、1名国家教学名师、6名省教学名师、1个
  省级教学团队和4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
  学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融入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打造水产养殖技
  术、工业机器人、海洋食品与医养健康、电子商务、酒店管理、船舶工程技术6大专业群,开设了药
  品经营与管理、精密医疗器械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会计、跨境电子商务等27个专业。
  其中海洋水产食品、船舶工程专业群获批山东省品牌专业群立项,工业机器人技术、水产养殖技术、
  电子商务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项目。荣获全国云教学工具示范
  校,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入选职业技能领域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第十一条办学理念:学院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
  “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坚
  持方向引领、立德树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
  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
  领导任副组长,领导本校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
  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和综
  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325人。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
  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
  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
  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三)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四)各专业招收男女的比例没有限制。
  (五)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五条报名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四章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考试时间:
  熟悉考试系统:5月29日-30日,每天9:00至15:00,登录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
  址:http://www.whovc.edu.cn/Oceanvocationalcollege/)查看相关要求,熟悉考试系统和测试环
  境要求。
  正式考试:2020年6月2日,具体时间以学院招生信息网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考试形式: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均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学校将于5月28日前在
  官方网站发布。
  第十八条考试范围及分值: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网上测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文化知识、语言表达、职业适应
  性能力等。总分为3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网上测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主要有包括基本文化知识、语言表达、职业适应性
  能力等。最终成绩为: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40%+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60%,总分为300分。
  (三)免试政策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
  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于5月25日前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并提交免试录取相关材料,经
  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专业学习。
  第五章录取原则及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及考试成绩确定: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
  则,遵循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及专业调整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计划可在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调剂使用,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和系部发展规划,结合各专业师资及教
  学设施配备情况,各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0%,超过专业计划200%的将根据
  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
  “
  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
  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四)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
  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
  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
  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严肃处理。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考生报名考试费80元(鲁价费发[2016]95号文),包括报名费30元和
  面试费50元。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4800元/学年,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每生8800元/学年。
  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
  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第二十三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
  教育资助政策,对录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
  弹性学时,单独编班、教学、考核,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第二十五条新生复查及证书发放: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
  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
  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
  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
  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单招、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单独招生计划
单JSlt 划 1
综剖平价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年>
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3   64 3年 5000
2 水产养殖技术 , 16   32 j 3$ 5000
3 动物药学 16   32 3年 5000
4 药品生物技术 20   38 3年 5000
5 药品生物技术(与扬子江药业校企合作} 13   25 3年 8800
6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40 3年 5000
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0   58 3年 5000
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5   49 3年 5000
9 精密医疗器械技术 16   32 3年 5000
10 船舶工程技术 1 25 25 50 3年 5000
11 船舶检验 15   25 3年 5000
12 港□与航道工程技术
j
15   25
1
3年 5000
13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15   25 3年 5000
14 轮机工程技术 15   20 3年 5000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25 50 3年 5000
16 机电一体化技术 35   67 3年 5000
17 工业机器人技术 16   32 3年 5000
18 智能控制技术 ; 16   32
J
3年 5000
1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1   17 3年 5000
20 酒店管理 33   64 3年 4800
21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16   32 3年 5000
22 会计 80   170 3年 4800
23 港□物流管理 16   32 3年 5000
24 电子商务 70   150 3年 4800
25 物联网应用技术 33   65 3年 5000
26 跨境电子商务 15   20 3年 4800
27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15   20 3年 5000
28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6   32 3年 5000
29 电子商务(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25   48 3年 8800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10   16 3年 8800
3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10   20 3年 8800
32 云计算技术与应(与南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16   32 3年 8800
33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惠普公司校企合作) 16   32 3年 8800
34 跨境电子商务(与京东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 16   32 3年 8800
3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与山东联科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 11   22 3年 8800
合计 775 5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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