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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2 热度:

山东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省内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管理局中级技术学校,历经济南铁路学校、济南铁路运输机械学校、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路机械学校、济南铁路局技术学校等办学时期。2000年3月,济南铁路局广播电视大学、济南铁路成人中专并入,2000年10月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1月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2004年11月,学院由隶属铁道部划归山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14年7月,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
  六十余年的办学历程,学院秉承“知能共进,德道同优”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敬业、身正”的教风和“笃学、创新”的学风。实施人才可持续发展工程,倾力打造“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人才、一流设施”育人基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凝练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创”的独创精神;实施德育工程,开展春风化雨般的爱心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使得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发展,终生受益;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的办学理念,全面促进学生的成人、成才,服务社会,回报家庭。学院为祖国轨道交通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培养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他们当中既有默默奉献在生产一线的建设者,也有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和科技精英,还有经过风雨磨练和长期工作奋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以身正、敬业的精神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设有城市轨道交通系、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生物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9个二级教学系部,馆藏图书92万余册,电子图书资源5TB。学院立足“铁”字特色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四方四层多边”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紧密围绕铁路发展和轨道交通产业链,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和机电类特色优势专业,协同发展土建施工类、生物技术类、财经管理类专业,打造服务于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的专业群,形成以轨道交通类和机电类特色优势专业为主体的“路地融通”专业特色,辐射带动本地区和轨道交通领域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学院现有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2个省财政支持的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群)。轨道建在校园,火车开进校区,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建成了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具有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创设了集实验实训、培训鉴定、技术服务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践教学环境,满足了教学及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强化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有力地推进了育人过程的“产学对接、真岗实练”。
  学院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敬业爱岗、潜心教学、充满爱心的师资队伍。许多教师具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大部分实践课由企业技术能手、能工巧匠担纲主讲,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实行专家工作室制,聘请动车与城轨地铁技术专家、南京浦镇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黄文杰建立“黄文杰工作室”,聘请数控技术和制造装备自动化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佩青建立“叶佩青工作室”。专兼教师并驾齐驱,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目前,学院拥有2个省级教学团队,3名教师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2014年,学院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教授李增足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铁道车辆专业副教授艾菊兰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学院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社会需要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性地围绕“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能力培养、以创新创造发明为导向的创新精神培养和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引领的人文素质教育”三条线开展人才培养,创新实施了“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书”三证书制度,将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毕业生获得技能证书人数比例为95.95%,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学生累计获得专利225项,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200余项,其中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4项。尤其2009年代表山东省参加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产品造型设计与快速成型”比赛项目获得一等奖,填补了山东省该等次在全国获奖的空白。学院鼓励师生开展学术研究,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近三年取得国家级课程建设竞赛奖项4项,省级课程建设竞赛奖项24项。2014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职教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4项。
  学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好学上进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人文素质教育,弘扬中华美德,发挥“火车头”文化、合作企业管理文化、花园式庭院环境文化、书香校园的读书文化、百花齐放的社团文化、勤俭节约的美德文化等文化育人功能,以爱校如家的奉献精神、质量立校的严谨精神、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构建山职人的精神家园。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在专业教学中贯穿美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劳动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开设通识课程,强化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强化思政课改革,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建立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举办主题活动,聘请欧阳中石、纪东、许振超、林秀贞、乔安山、刘延宝、邱为峥等先进模范人物为德育讲师,与学生面对面进行思想交流。课内与课外结合,用中华美德引领立德树人、文化育人教育实践,引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传统文化—中华美德—职业道德”的逐渐提升。2012年7月6日,学院“中华美德进万家”活动正式启动,为万名在校生免费发放《中华传统美德警句名言》书籍,号召大家利用暑期积极参与家乡美德实践。同时,由100名优秀学生组成8支美德宣传实践小分队在暑期奔赴山东、河北等地市进行美德宣传实践活动,将学习美德、践行美德、传承美德、弘扬美德的德育新风推向高潮。活动受到了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人民网等十余家媒体的关注报道,2012年8月27日,中央电视台在《身边的感动》栏目播出了此次活动的专题记录片。2013年暑期,学院“中华美德进万家”活动与毕业生回访工作紧密结合,师生深入济南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南昌铁路局、西安铁路局、齐鲁软件园、齐鲁制药公司等校企合作企业,了解毕业生工作生活情况和企业用人需求,架起校企联通立交桥,让就业之路变成了通途。
  学院创建了“全院抓就业、全员抓就业、全年抓就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就业”的“三全”就业工作机制,实施四大工程(“一把手”工程、“三到位”工程、“关怀”工程、管理提升工程),设立三级机构(学院就业工作指导中心、二级院系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的就业指导小组),创设二个体系(就业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配套创业支持体系),在不断健全完善就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同时,对毕业生实施“个案指导”和“8215回访”(坚持对80%的毕业生2年内回访,对10%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回访),坚持市场开拓,稳定就业渠道,保障了就业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随着近年来铁路事业和轨道交通行业飞速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大,学院还通过实施“多元招生、订单就业”,探索实践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自2010年以来,先后为济南铁路局、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局、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设订单班62个,订单培养2800余人。同时抓住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机遇,截至2015年5月,与济南、青岛、杭州、宁波、无锡、苏州、石家庄等地铁公司合作共开设40个订单班,订单学生数量达1250人。近三年,学院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济南、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17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5540人。毕业生动手能力强、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善于发现问题并积极解决,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器重,实现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就业工作目标。
  学院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中国青年报社、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授予学院“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在新浪山东发起的“新浪山东2014教育盛典”评选活动中,学院获得“2014最受网民欢迎高职院校”和 “2014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两项殊荣。
  承载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高职教育的神圣使命,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山东职业学院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新起点上,将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倾力打造山职教育品牌,建成山东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为每个学生创造提供人生出彩机会不懈奋斗。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单独招生 合计 学费 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退役
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农民、
在岗职工等 身份考生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100 按照学 分计分 收费
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0     5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0     100
4 软件技术
(校企合作)
50     50 9600
5 动漫制作技术 (校企合作) 50     50 9600
6 药品质量与安全 50     50 按照学 分计分 收费
7 药品生产技术     50 50
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50     50
9 建筑工程技术 50 50   100
10 现代物流管理 100     100
  合计 600 50 50 700  
注:建筑工程技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考生招生50人,面向退役军人身份考生招生50 人;
药品生产技术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身份考生报考。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多元选拔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名单”。
建校近70年来,学院坚持教育特色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科学定位,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扬“火车头”精神,担当职教改革“高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生共获得国际级技能大赛奖项16项、国家级29项(其中一等奖6项)、省级411项、国家专利280余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1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42个,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48个工种独立开展高级工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确立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三好就业”目标,牵头组建了山东省轨道交通职教集团,与百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与就业推荐工作。学院围绕“五铁一专”(“五铁”指的是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中车集团各公司、地方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一专”指的是港务局、矿务局、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铁道专用线)培养轨道交通行业专门人才。截止2020年5月,济南、上海、北京、广州、南昌、成都等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集团下属企业、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各城市地铁公司等轨道交通企业已接收2020届毕业生1968名。近三年,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4439人,各城市地铁公司累计招聘3092人。
学院传承“德育化春雨、润物细无声”的育人风格,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成立学生科技、文化社团100余个,结合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文化育人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综合评价
招生
单独招生 合计
春季高考类别 退役军人
1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0(信息技术类)   100
2 软件技术
(校企合作)
140 60(信息技术类)   200
3 软件技术
(中外合作)
20     20
4 动漫制作技术
(校企合作)
50 50(信息技术类)   100
5 会计 50     50
6 药品质量与安全 100     100
7 药品生产技术   50(医药类)
(注1)
50
(注2)
100
8 食品营养与检测 100     100
9 建筑工程技术   50(土建类)   50
1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机械类)   50
  合 计 460 360 50 870
 
第九条 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条 学制及学费
1.学制
专科学制3-5年,实施学分制管理。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人才培养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下集中授课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保证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学费
(1)面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
(2)面向软件技术(校企合作)、动漫制作技术(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
(3)面向软件技术(中外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年。
第五章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1)春季高考类别考生报考时专业大类须对应一致,不能跨专业大类报考。夏季高考类别考生不能报考。
(2)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1)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报考,其他类别考生报考不予录取。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只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1),报考其他专业不予录取。
(3)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2)仅限退役军人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报考,其他类别考生报考不予录取。退役军人考生只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2),报考其他专业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4.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5.申请免试的考生,春季高考资格的专业大类、填报志愿的专业大类与获奖的专业大类三项完全一致,且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该专业,填报其他志愿顺序无效。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二者缺一不可。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5月24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
1.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2.选择“12328山东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志愿填报。
3.根据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网上缴纳报名费,单独招生160元,综合评价招生80元。
网上缴费流程以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学院将于5月20日前公布。
第七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六条 考试形式及科目。
1.单独招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文化素质考试依据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2)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依据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专业类)制定相关规则。
(3)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单独招生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各自所占分值,以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学院将于5月20日前公布。
(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三个环节。
(1)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综合评价专家组,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提供的考生信息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专家组,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3)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4)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三部分组成。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各自所占分值,以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学院将于5月20日前公布。
(4)考生必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三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原则上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网址: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
1.网上考试模拟测试时间,拟定于5月25日10:00-15:00进行,最终安排以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
2.正式网上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日,详细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类别
6月1日上午:9:30—12:00
6月1日下午:13:00—17:00
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网上测试 单独招生
6月1日上午:9:30—12:00
6月1日下午:13:00—17: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网上测试 综合评价招生
备注: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考生不进行测试,由学院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统一下载并评价。
 
第十八条 网上考试流程。
学院考务相关部门详细制定网上考试方案,考生可登陆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栏(网址: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查看考试方案具体要求,熟悉网上考试环节。如需技术支持,可咨询0531-66772008。
第八章 命题与评卷
第十九条 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评卷。
第二十条 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设定录取分数线,对于线上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如报考考生数量不足,为确保生源质量,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情况录取。
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排列依次为: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第二十五条 总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六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价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七条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登录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九条 免试考生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资格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获奖专业类别完全一致),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及山东省教育厅资格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免试考生最终录取依据以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相关文件为准)。免试考生于5月21日16:00前(以快递实际接收时间为依据)将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①免试申请表原件2份。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③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2份。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手工签名和身份证号码。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
⑥考生手持身份证原件及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拍摄照片的彩色打印照和承诺书2份。
⑦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格式。
(2)免试考生登陆http://ne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下载免试申请表,打印后手工填写及签名。
(3)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带照片一面),右手持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拍摄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证件信息清晰可见),使用A4纸横向彩色打印。纸张空白区域考生手工书写如下内容(书写信息与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完全一致):
①考生:*********,身份证号码:*********,2020年准考证号码:*********,联系方式:*********,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山东职业学院*********专业。
②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免试资格,承诺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③考生签名,按捺手印(右手食指),日期:2020年5月**日。
2.邮寄要求及地址。
(1)邮寄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赵老师收,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南益馆201室,电话0531-66772233。
(2)快递使用EMS或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
(3)快递封面用正楷标注“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免试申请材料”字样。
(4)考生快递发出后,务必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zs66772233@163.com,告知邮件寄送单号、寄送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核实快递收取情况。如出现快递寄送丢失、未能在规定时间寄送到位等情况,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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