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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2 热度: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办警察类专科院校,实行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司法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挂牌成立山东司法行政学院。2012年成立山东律师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济南、章丘两个校区,占地550亩。济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济南市区燕子山脚下,章丘校区位于山川秀美的济南章丘大学园区。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体训练馆等20个校内实训场所,在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设有49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36万余册。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双师素质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6人,其中博士硕士75人,教授、副教授37人,有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75人。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校外兼职教师。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技术类3个专业群,共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书记官、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管理与服务、法律文秘7个专业,其中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法律事务、司法警务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司法警务专业设有特勤特警方向、安全防范方向及安全检查方向,刑事执行专业设有狱政管理方向及社区矫正方向,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设有社区警务方向,法律文秘专业设有速录方向等专业方向。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现有三年制大专、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共5300余人。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建校30多年来,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着眼于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突出职业特色,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了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与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协调发展、司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研究稳步推进的办学格局。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政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上万名法律人才,他们已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有些已走上基层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学院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连续14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办学特色
  法警并举 文武兼备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校内实行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警察素质。我院毕业生政治法律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纪律作风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专本套读 提高层次
  根据法律职业现实需求,学院引导学生参加自学本科考试,提高学历层次。有90%以上在校生参加自学本科考试,有近70%的学生毕业时能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文凭,为学生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试点招录 强化基层
  作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担负着为全省县区司法局培养政法干警的任务。学院已招录5届共700余名政法干警试点班学员,学员毕业后即转为政法编公务员。我院毕业生均可参加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
  教育培训 双轨运行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同时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牌子,一方面立足社会需要,科学设置专业,扎实进行学历教育;一方面积极承担全省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教育培训任务,双轨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监督监察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80667062。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共5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00名。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三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六章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一)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志愿填报。3月3日至5日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七章考试
    第十五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于3月6日至3月10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进行考试资格认证。
第十六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取网上远程考试的方式进行。
 
  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时事政治、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占总成绩40%;学院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占总成绩60%。
 
  第十七条
 
  (一)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时间:3月12日。
 
  为保证报考我院的考生顺利考试,正式考试之前需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时间:3月14日。
 
(二)考试网址
(三) 考生参加考试(含模拟考试)前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按照流程验证身份,进入考试环节参加考试。考试网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综合评价录取: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0%)和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60%)折合分数计算,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资格复查及证书发放
    第二十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单独招生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安排。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学制为3年,实行集中学习的教学安排。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类别 专业名称 报考要求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单独招生 应急救援技术   500 3 4800元/年
建筑消防技术     3 4800元/年
 
综合评价招生
 
司法警务
男生 80 3 4800元/年
女生 20 3 4800元/年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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