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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4 热度: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全国重点校胜利石油学校。
  学院在历次山东省评估工作中获评优秀。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49.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7人;硕士106人,博士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85.4%;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共44人。学院还聘任了190余名企业专家和技能大师为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的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学院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8项、二等奖26项;建成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2门,出版教材60余部,申请专利2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0多篇,获得专业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
  学院现设有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基础教学部等7个二级学院,共设有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2个普通高职招生专业,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拥有ZJ50DB钻机、ZJ40L钻机、井下作业通井机、游梁式抽油机、12V190柴油机等各类实训设备和70DB钻井、采油工程、油气集输、带压作业等各类仿真模拟系统100余台(套);建有国家安全应急响应演练训练基地、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创新孵化基地等多个实训基地,并与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经学院申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估验收,我院被确定为省级技能培训基地,有31个工种可在我院培训和鉴定;学院还积极与图学会联系,在我院建立了计算机绘图员考点,为学生技能鉴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每年面向社会培训各类人才50000余人次。
  学院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的联系紧密,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特色,机电、机械类等专业为补充,工、经、医专业相结合,门类齐全的专业体系。充分的就业机会是学院的鲜明特色,依托企业集群、中国第二大央企中国石化和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黄蓝战略,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开辟渠道,近10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石油类、机电类等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指导思想,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学业评价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健全奖、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制定特困生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制度,确保家庭确有困难学生在校安心学习,有效构建起了乐业守道、身体力行、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和积极主动、勤奋好学、健康向上的良好学风,形成了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学院采取“1+X”教育模式,畅通专本衔接渠道。近年来,学院专升本率保持在55%以上,技能证通过率保持在95%以上,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40%以上,六级通过率达到了15%左右,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70%以上,计算机取证率达到了100%。建校45年来,学院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9万多人,有近300人担任厅局级、县处级领导职务,50多人被聘为胜利油田和中石化以上首席专家,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企业或地方生产经营、社会管理的骨干,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
  学院创新思维,不断自我突破,对标中国特色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实施十项建设工程,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日益提升,山东省教育厅、东营日报、胜利日报、胜利电视台、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我院的办学经验与成绩做法。
  未来,学院将继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企业、面向社会、质量立校、突出实践教学的办学方向,坚持产学研结合、产教结合、校企结合、多元开发的发展道路,为促进东营市和胜利油田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贡献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1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确保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电话:0546-8551709。
  第九条 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1年面向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95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7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学校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十二条 报名方法
  (一)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报名审核通过后,取得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slvc.cn)公布。
  (三)取得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slvc. cn)的招生报名窗口进行缴费,并打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表》。
  (四)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有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对于在报名环节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考试内容
  1.单独招生
  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重点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熟悉与掌握程度等,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包括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转换赋分之和)÷1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考试科目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转换规则按:合格=90,不合格=50进行转换。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重点考核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由学校组织专家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评价赋分,满分1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重点考核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
  (二)考试时间
  网上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试题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并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
  (二)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卷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可兼报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1.单独招生的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医药类”和“护理类”毕业生报考。
  2. 为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的单独招生电子商务专业,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五)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学校于3月2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凡被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 为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要求,本着“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6年(其他专业不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 专业 单独招生 计划数 综合评价招生 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石油工程技术 15 15 5000  
2 油气储运技术 15 15 5000  
3 管道运输管理 15 15 5000  
4 环境工程技术 15 15 5000  
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 30 5000  
6 烹饪工艺与营养 30 25 5000  
7 中西面点工艺 30 25 5000  
8 现代物流管理 20 10 5000  
9 电子商务 20 10 5000  
10 药学 10* 20 5000 ♦ 仅限已通过山东省 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 “医药类”和“护理类 ”毕业生报考。
11 康复治疗技术 10* 20 5000
12 口腔医学技术 10* 20 500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10 5000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15 10 5000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10 5000  
16 石油工程技术
(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 展中心合作)
30 20 5000 需另外收取培训 费,培训费按上级教育 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 批备案标准收取。
17 油气储运技术
(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 展中心合作)
30 20 5000
18 电子商务
(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 展中心合作)
30 20 5000
19 建筑工程技术
(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 展中心合作)
30 20 500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腌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10 5 8800  
21 物联网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腌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10 5 8800  
22 电子商务
(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腌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10 10 8800  
23 计算机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武汉美斯坦福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30 20 8800  
24 电子商务
(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 司订单培养)
120 ★ 0 5000 需另外收取培训费,培 训费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 物价部门审批各案标准收取 o ★仅招收往届高中阶段学 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 等),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 一6年(其他专业不实行弹性 学制)。
合计 580 370    
 
注: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单招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医药类”和“护理类”毕业生报考。
 

★仅招收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6年(其他专业不实行弹性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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