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5 热度: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经过7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形成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良的育人环境,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学做结合、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全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建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实验室、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食品检测中心、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全国高职院校惟一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占地达2600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下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机电与汽车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外语与国际交流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建筑学院、金融高等职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设有福瑞达生物工程学院、冰轮工程学院等8个企业冠名学院,开设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食品检测等65个专业。
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师资、实践教学条件等建设。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4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0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教学名师4名、优秀教师3名、十大师德标兵1名、十佳辅导员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学生获2014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评审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信息化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校企四合作。形成了“教学——经营——一体化”、“双业融通订单式”、“准员工式2+1” 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与鲁商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阿里巴巴、喜来登、美国Cisco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合作。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96%以上。
学校是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单位。山东省商会、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山东省商业会计学会、山东省商业经济研究所、山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挂靠学校。学校办有《山东商职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山东商业会计》等刊物。
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的高校开展教师互访研修活动,现已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院校联合开办了会计、国际商务等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院校互派留学生。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商科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业型大学。
(一)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 |
会计金融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5280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500 |
10 |
信息与艺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500 |
10 |
智能制造与服务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5500 |
5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三年 |
5500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500 |
10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5000 |
5 |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5000 |
20 |
食品药品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5500 |
10 |
药品经营与管理(仅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
三年 |
5000 |
50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5000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只招收退役士兵) |
三年 |
5000 |
10 |
合计 |
150 |
(二)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 |
会计金融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80 |
工商管理学院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4800 |
40 |
国际商务(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40 |
智能制造与服务学院 |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5000 |
20 |
食品药品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5500 |
40 |
食品生物技术 |
三年 |
5500 |
50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5000 |
50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5000 |
50 |
食品贮运与营销 |
三年 |
5000 |
50 |
公共管理学院 |
空中乘务 |
三年 |
7000 |
20 |
烹饪工艺与营养(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60 |
旅游管理 |
三年 |
5280 |
5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4800 |
7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30 |
创新创业学院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200 |
合计 |
850 |
备注: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科学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邮编:250103
第六条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招收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见本方案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2021年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数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5280
5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三年
5500
10
信息与艺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5500
10
智能制造与服务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5500
5
制冷与空调技术
三年
5500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500
10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00
5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三年
5000
20
食品药品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三年
5500
10
药品经营与管理(仅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三年
5000
50
生物制药技术
三年
5000
10
公共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只招收退役士兵)
三年
5000
10
合计
150
(二)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数
会计金融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80
工商管理学院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三年
4800
40
国际商务(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40
智能制造与服务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三年
5000
20
食品药品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三年
5500
40
食品生物技术
三年
5500
50
药品经营与管理
三年
5000
50
生物制药技术
三年
5000
50
食品贮运与营销
三年
5000
50
公共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三年
7000
20
烹饪工艺与营养(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60
旅游管理
三年
5280
5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4800
7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30
创新创业学院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200
合计
850
备注: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
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根据各专业情况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具体方式随各专业考试方案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参加单招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采用笔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采取面试或笔试的方式。
(三)成绩构成与计算
单招考试综合成绩、综评考试综合成绩满分都为300分。
1.单招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2
其中: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50分)、英语(50分)、数学(50分)三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综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素质测试×70%)×2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组织考官进行评分,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由教育厅提供;素质测试满分150分。
(四)专业要求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储运与营销专业要求为体检受限:无规定传染病;国际商务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3(含)-175(含)厘米,男生身高173(含)-185(含)厘米;符合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相关要求。
其他专业无专业要求。
(五)退役士兵、免试考生考试说明
退役士兵考生、技术技能类考生(指报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免试考生需要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需要参加考试。
(六)其他详细考试安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媒体等即时发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合理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素质测试分高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2.退役士兵类录取规则:分专业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技术技能类考生(指报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分专业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免试录取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向我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第十五条专业计划调整规则
第二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同时无调剂志愿考生,剩余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及时调整。未完成的单招和综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对照招生考试过程录像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并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监督机制及复核申诉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部门和考试监督组对该项工作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申诉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
(一)申诉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申诉复核时间: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诉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到学校,并电话联系确认。
(四)申诉复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单独设置人才培养方案,采用2-6年弹性学制,教学安排根据实际报名、考试及录取情况单独编班或另行安排完成教育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ict.edu.cn
E-mail:sdsyzs 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邮编:250103。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