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5 热度: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大专层次普通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继承和发扬60余年办学历史所积淀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抓实干,锐意改革,开创了生机勃勃的发展局面。先后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中国商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在2006年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在2007年山东省高校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中,均以优异成绩荣获优秀等级。学院开创的“三位一体”育人模式,“两点三全一融合”的特色德育模式,都得到了评估专家和广大学生及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教育部、省政府、教育厅等各级领导莅临学院视察时,对学院的办学实力和教学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学院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区,占地面积660多亩,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秩序井然。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校园网、校园电台、电视台等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先进。图书馆馆藏丰富,管理规范。
  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双师型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专兼职教师等结构合理。学院长期聘请了二百多名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客座教授、专家顾问,提高了学院的整体教学力量,围绕专业建设与发展,打造出一支支强有力的教师团队。
  多年来,学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学模式,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获得广泛好评,学院办学水平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录取分数线、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连年提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学院在省内同类高校中率先导入CI系统,提炼学院文化精神,明确学院发展愿景,确定了 “勤、真、灵、雅”的校训 ,树立了“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弘扬微笑文化,完善服务理念,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学院将继续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以国际化的教育和服务为酒店及相关产业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职业化人才,立志在美丽的青岛创建一所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13011
 
  第五条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层次为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招生测试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测试组织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共同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相关工作。
 
  第十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含退役军人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共计1600人。
 
  分专业计划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五章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考生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各专业对春季高考专业类别均为“不限”,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跨专业类别选报志愿。
 
  2.综合评价招生
 
  (1)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含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取得2021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或专科以上合格成绩(美术统考成绩≥188分),成绩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填报志愿无效,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备注:
 
  以上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如出现和上级规定不一致情况,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体检(按教育厅文件执行)
 
  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
 
  2.报名时间:3月3日—3月5日。
 
  (四)填报志愿
 
  1.单独招生
 
  (1)普通类考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最多可以从单独招生公布专业中选报三个(含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春季高考学生报考专业类别不限。
 
  (2)招收退役军人的专业共7个,分别是: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退役军人最多可以选报其中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填报非退役军人类专业志愿无效)。
 
  (3)空中乘务专业仅能填报唯一专业志愿,兼报其他专业志愿无效。
 
  2.综合评价招生
 
  (1)普通类考生(不含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美术类专业考生)最多可以从综合评价招生公布专业中选报其中三个(含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美术类专业不能与普通专业兼报。
 
  (3)空中乘务专业仅能填报唯一专业志愿,兼报其他专业志愿无效。
 
  3.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普通类(含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退役军人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120元/生,美术类专业70元/生。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7日—3月8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于3月8日-12日登陆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免试考生报名
 
  1.免试考生报名资格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备注:
 
  免试考生资格认定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单独招生免试考生报考条件和公布的具有免试资格学生名单为准。
 
  2.免试考生网上报名
 
  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3日—3月5日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免试考生资格审核
 
  (1)免试考生完成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10日前将免试资格审核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学院(逾期不邮寄材料者,不能参加免试考生资格审核和录取)。
 
  邮寄信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招生就业办公室卢老师(收),电话:0532-86051513。
 
  邮寄材料明细:
 
  (1)身份证复印件;
 
  (2)《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
 
  (3)《山东省2021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需毕业中学(或单位)加盖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备注:
 
  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免试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材料有其他要求,学院将另行通知。
 
  第六章考核
 
  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方案说明如下:
 
  第十四条考核说明
 
  1.考核科目及形式:
 
  招生类别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满分
 
  普通类(除空中乘务和美术类专业)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均采用线上笔试形式。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均采用线上笔试形式。
 
  400分
 
  空中乘务
 
  专业
 
  语文(2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200分)。语文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采用视频考试形式。
 
  语文(2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200分)。语文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采用视频考试形式。
 
  400分
 
  美术类专业
 
  语文(200分)+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300分)。语文采用线上笔试形式。
 
  500分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考核形式若变更为线下考试,有关通知会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关注。
 
  2.考核时间:2021年3月14日(详见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3.考核平台:详见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4.命题、考核与评阅:
 
  (1)命题: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我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统一命题。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线上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评阅:我院将科学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5.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的考生均需参加单独招生普通类专业考核,依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后编入全日制班级,学制三年。
 
  第七章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的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普通类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美术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退役军人专业)
 
  (1)分别按照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普通类专业总招生计划数,按照1:1.05的比例划定资格线;
 
  (2)达到资格线的考生,首先根据第一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第一专业最低录取线,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据后续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若达到资格线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2.美术类专业
 
  (1)根据美术类专业总招生计划数,按照1:1.05的比例划定资格线;
 
  (2)达到资格线的考生,首先根据第一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第一专业最低录取线,将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据后续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在美术类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依据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空中乘务专业
 
  该专业不允许和其他专业兼报,录取时分别根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中外合作专业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业按照计划数1:1比例单独划线录取。首先对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一专业未满额,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对专业二、专业三报考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排序录取。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英语、语文、数学、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本专业录取。
 
  5.校企合作专业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分别按照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1:1比例单独划线录取。首先对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一专业未满额,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对专业二、专业三报考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排序录取。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本专业录取。
 
  6.退役军人类专业
 
  退役军人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根据退役军人类总计划1:1.05比例划定资格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首先根据第一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第一专业最低录取线,将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据后续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在退役军人类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调整
 
  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外语测试科目和在校期间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八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均按照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和山东省规定的统招生同等待遇。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须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已由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考生可登录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及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查询。
 
  第二十九条申诉渠道
 
  招生报名、录取申诉电话:0532-80677220
 
  招生考试申诉电话:0532-86051529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http://www.qchm.edu.cn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学院
名称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咨询电话 QQ群
普通类 校企
合作
退役
 军人
普通类 中外合作 校企
合作
酒店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9   6 52 15   15054829016 27718614
空中乘务 30     10     18661971777 27718614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0 15       15 13583288780 27718614
文旅
学院
旅游管理 70     25     13165320139 995997720
会展策划与管理 44   6 20     13953232571 99599772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40           13335088057 995997720
烹饪
学院
烹饪工艺与营养  50   14 20     15605326161 878593479
中西面点工艺 31     19     18661821021 878593479
西式烹饪工艺  35     15     13964240369 878593479
餐饮智能管理  15     5     15605326161 878593479
酒店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40     29     18561972620 636949288
现代物业管理  20     10     15964986820 63694928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20     10     17685782066 636949288
新能源装备技术 20     10     15165266296 636949288
建筑工程技术 29   6 10     13605423934 636949288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35     40     15865561866 545836910
连锁经营与管理  30     15     18553299552 1083676404
现代物流管理  29   6 15     13606423651 545730058
商务英语       25     18363975806 41202274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13678866018 664717109
会计
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70   6       17853290801 641320383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9     36     15192643587 745991246
金融服务与管理 30     30     18653295799 721301349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     29     15269221218 903656632
数字媒体技术 69   6 15     18561716511 90365663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10     15192757209 903656632
云计算技术应用 20           13589280589 903656632
艺术
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0     18553217337 1057797917
广告艺术设计        10     15650185386 1057797917
合计 1035 15 50 470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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