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710(E7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邮编:261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学院于202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八条 基本情况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北临渤海莱州湾,东临潍河,位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级战略的叠加地带,处于青潍都市圈、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等 “五区”的重叠交汇区,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物阜民丰。学院处于山东半岛和山东内陆的咽喉地带,交通非常便利,济青高铁、潍莱高铁、潍烟高铁、济青高速、潍莱高速、荣乌高速从昌邑南北通过,距离昌邑高铁站8.5公里、潍坊北站21公里、潍坊机场30公里,形成了20分钟上高速、30分钟乘高铁、1小时乘飞机的陆空交通圈,具备了立足潍坊、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得天独厚地理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800亩,投资6亿元,建成教学楼、宿舍楼、实训楼、图书馆等建筑,建设面积达15.3万平方米,所有建筑全部安装了中央空调系统,为师生创造了冬暖夏凉舒适的学习环境。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国工匠为目标,确立了“德能兼修、知行合一”的校训,塑造了“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风、“博学精研、善教求真”的教风、“乐学善思,精技强能”的学风。打造了全新的教学理念,特色的成长课程,让学生健康幸福成长的育人体系。 学院已建成了与各专业教学相适应的实验室和实训车间33个,图书馆藏书10.1万册,充分满足了学生学习、实验、实习的要求。 学院有全职专任教师138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41人,双师型教师46人,研究生85人,兼职专家、工程师3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刘韵洁院士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委员姜正新博士担任荣誉院长。聘请清华大学聂永丰教授、吉林大学房春生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吴文良院长等一批知名专家为办学顾问。引进了美国斯坦福大学康鹏博士等13名博士为学院学科带头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能够让学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就业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