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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5

山东华宇工学院简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董事长杨东堂先生富贵不忘桑梓,立志办一所社会认可、政府放心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民办大学。学校始建于2002年,2004年7月成立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学校在校生11777人,建校15年来,已累计培养本专科层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30000余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占地面积1386.36亩,校舍建筑面积47.04万平方米,建有教学中心、科研实验中心、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内综合训练馆等,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充裕。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实践教学条件先进、完备,建有材料力学实验室、多轴数控机床模拟仿真实验室、机器人系统应用实验室、DCS过程控制实验室等226个实验实训室和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建筑技能实训中心等6大实训中心。
  学校实施“人才兴校、质量立校”发展战略,成立了发展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已经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
  学校多学科协调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适应德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27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全面发展、学以致用”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基础厚实、技术扎实,创新意识强、实践能力强”的“双实双强”应用型人才,突出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首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参考学生上线率40.6%。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近三年获全国奖项107项,山东省奖项275项。历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8%以上,专业对口率90%以上。 2012年5月,我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重视内涵特色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走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的道路,办学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12月,学校高质量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评估,获得专家高度评价。2018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山东省民办高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职特色专业3个。学校教师主持全国教育部重点课题、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等项目课题200多项;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奖5项;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97部。学校建有1个省级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016年,学校荣获“山东省民办高校办学优质特色发展奖励”。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在2017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1套《新闻联播》栏目报道。
  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之路,在加快转型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德州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业绩。
2020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期:2020-05-14 发布人:zhaosheng 浏览量: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学科专业定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本科专业30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4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负责确定学校各招生专业(专业类)测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在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12个。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考生一经录取,执行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1建设工程管理25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5
  3制冷与空调技术25
  4机电一体化技术25
  5电气自动化技术25
  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5
  7计算机网络技术25
  8会计25
  9市场营销25
  10电子商务25
  1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25
  12影视动画25
  合计300
  注:学校2020年无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21个。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1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14
  2建筑工程技术14
  3建设工程管理14
  4工程造价14
  5机械制造与自动化14
  6制冷与空调技术14
  7机电一体化技术14
  8电气自动化技术14
  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4
  10物联网应用技术14
  11计算机网络技术16
  12软件技术14
  13通信技术14
  14会计16
  15连锁经营管理14
  16市场营销14
  17电子商务14
  18物流管理14
  19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16
  20影视动画14
  21人力资源管理14
  合计300
  第十六条 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要求,单独招生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首先要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后才能参加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
  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24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考试形式及科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测试)通过网络进行,考试费为每生120元。单独招生考试分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试(50%)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50%)。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为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知识等。具体考试安排详见下表:
  考试类型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单独招生网上考试2020年6月2日9:00-11:00文化基础知识
  2020年6月2日15:00-17:00专业基础知识
  综合评价招生网上面试2020年6月3日8:00-12:00专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单独招生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网上考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另外,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职(专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7800元/学年,学制三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政策和助学措施
  奖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助学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助学金相关规定;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为300人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12个。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考生一经录取,执行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1 建设工程管理 25
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5
3 制冷与空调技术 25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5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8 会计 25
9 市场营销 25
10 电子商务 25
11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25
12 影视动画 25
合计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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