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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4 热度: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简介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为西方教会在济南设立的重生助产讲习所。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1994年,原济南市结核病防治院并入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05年,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济南市农业学校和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国办高校。
  建校70多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合格毕业生10万余名,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其中,包括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北京协和等知名医院著名专家教授、省内各大医院领导等。学院现有在校生近万人,生源遍布山东、安徽、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四川、贵州、新疆16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环境和地理位置优越,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旅游东路)3636号,占地600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处、财务处、总务处、设备基建处、安全保卫处10个管理机构,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等党群部门,教学单位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食品营养系、康复保健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9个系部及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3个教辅机构。
  学院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食品营养与检测11个专科层次专业和7个五年一贯制高职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教学团队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康复治疗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标志着学院本科办学跨出了关键一步。同时,学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教学基地,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基地。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5万册。建有标准多媒体教室8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58个,拥有先进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和篮排球场,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完备、服务一流,设有伊斯兰清真食堂,供少数民族学生就餐。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院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88人,其中,在编教职工309人,校内专任教师18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142人(含在读)。2013年12月,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我院岗位设置正教授12人,副教授75人。
  积极布局“健康中国2030”。学院立足专业特色发展,进一步瞄准国际标准,积极对接大健康产业,探索“校企合作、医养结合”新模式,围绕以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家政护理、社区护理、涉外护理为主方向的护理专业群建设,重点规划推动“医养教”相结合的“健康综合体”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学院附属医院、养老护理中心和康复治疗中心等重点项目。
  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集中精力抓好涉外护理教学改革实验田,建立教学标准体系,形成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加强和深化与国际专业化机构的对接、交流及合作,充分利用其第三方教育机构的资源和专业优势,积极开拓与加拿大、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办学合作路径,集中力量把涉外护理打造成为“立足济南、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国际特色品牌。
  打造教育援疆特色品牌。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民委确立的首批新疆内职班举办院校,设护理、药剂两个专业,2011–2016年接收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12个少数民族的学生645人。学院新疆班办学工作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部门与领导高度评价,先后被评为“济南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高度重视实习就业工作。积极拓展新途径、新渠道,建有完善的实习实训就业保障体系,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省市各大医院,驻济南部队医院、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100多所高水平行业企业单位是学院常年合作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有效保障了学生“大城市上学、大医院实习、大城市就业”。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市操作技能比赛、涉外护理技能大赛上多次获得一、二等奖,在校生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100%,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0%以上,毕业生适应性强,专业技术扎实,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院近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有:全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中国品牌信誉建设定点示范单位、全国涉外护理先进单位、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省最具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省诚信招生品牌高校、省健康物联网应用先进集体、省妇幼技能竞赛特别贡献奖、省健康服务创新奖、省健康管理奖、市绿化先进单位、市平安单位等。
  目前,学院正紧紧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内涵发展、二次创业”战略部署,统筹“四个基本”工作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健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聚焦特色与亮点,着力质量与内涵,抢抓机遇,苦练内功,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把学院建设为一所有较强实力、较大影响、较高美誉度的国内卫生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办法,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62333129。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
  2.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21年3月3日~5日。
 (三)网上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2021年3月8日~9日,考生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jnwx.com/),使用身份证号和14位高考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字母须大写)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系统”中使用支付宝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2.信息确认缴费成功后,考生可自行进行信息确认、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
   3.打印准考证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均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单独招生测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试由面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评价两部分
 4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占40%,高中学业水平评价成绩占60%。
(一)单独考试招生
 1.单独考试招生笔试测试范围:高中政治、语文、数学。
 2.单独考试招生面试
 (1)老年服务业与管理专业重点考察考生高中水平政治、语文、数学、生理等该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考生对专业的认知能力,涉及老人的社会问题,法律、心理、营养、疾病保健等技能。
 (2)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重点考察考生高中水平政治、语文、
数学、化学、生物等该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文字阅读理解能力,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清洁生产意识及技能,对药品管理及使用方面常识的了解程度等该专业必须的基本技能。
 (3)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重点考察考生高中水平政治、语文、数学、物理等该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考生对医疗设备的生产、管理、使用及电气安全专业常识的了解程度,在电子、电工基本操作技能等方面必备的专业基本技能。
 (4)食品营养与检测重点考察考生高中水平政治、语文、数学、化学、生物等该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文字阅读理解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的认知程度、学习兴趣,化学实验基本常识、食品安全意识及技能等该专业必须的基本技能。
 (5)中药学重点考察考生高中水平政治、语文、数学、化学、生物等该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文字阅读理解能力,中医药相关基本常识,对中药鉴别、调剂、炮制及使用方面常识的了解程度等该专业必须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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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评价招生
 1.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序号项目百分比%
 赋分办法
 1奖惩情况15校级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荣誉,每项计3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0语文、数学、外语、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课,每门课合格计4分
 
3校本课程修习10<60计0分,60-80分之间计1分,>80计2分A=2,B=1,C=0
 4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每项2分
 5体育毕业成绩20按照实际成绩计算
 6社会实践9每一次活动计分3分
2.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
 考察各专业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报考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
 1.划线原则按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考生只可报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不予录取。
 4.计划调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经“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仍未录取满额时,将剩余计划调到其他专业。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3月17日至3月19日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高校考核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三)录取
(四)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第十五条免试政策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21年3月3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单独招生设置专业中某一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待遇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
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
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四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人数 综合评价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1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40 三年 5000
2 药品生产技术 20 20 三年 5000
3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20 40 三年 5000
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0 20 三年 5000
5 中医康复技术   40 三年 5000
6 中药学 20   三年 5000
7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20 三年 8800
校企合作
合   计 180 180    
注: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最新版)》,我院部分专业更新了名称,包括:(1)“老年服务与管理”更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2)“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更名为“智能医疗装备技术”;(3)“食品营养与检测”更名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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