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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4 热度: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简介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为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需要,于2011年迁址享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蓬莱。学校位于海滨西路34号,东临千年古栋——蓬莱阁,与长山列岛隔海相望。学校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500余人,教职员工47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709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学院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面向全国统一招生。设有商学院、工学院、新闻传媒学院、艺术学院、视觉艺术与传播学院、蓬莱葡萄酒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等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38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面向服务文化产业的文学类专业群、社会需求好应用性强的经管类专业群和立足服务地方产业的理工类专业群。
  学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高级职称教师为主力,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为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教风严谨、学风端正,近年来,在研究生考试中多名学生被985、211等国内知名高校和世界知名高校录取;近年来泉院学子在各类大赛中取得省级以上奖项600余项,体现了学校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方面的特有优势。
  同时,学校搭建起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命名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点院校”,山东省委宣传部命名的“山东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授予的“山东省葡萄酒文化建设基地”等培训平台。成立了登州文会馆研究会,建成登州文会馆纪念馆,中国日记资料馆(蓬莱书院)等特色文化场馆。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文化立身、厚德报国”的校训;恪守“求实、创新、问学、致用”的校风;践行“尽职、尽心、尽善”的学风;传承“尚学、尚礼、尚为”的学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核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校代码:140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拟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院。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务处全面负责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相关工作。
   第十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单独招生700(其中包括退役士兵计划100)、综合评价招生400,共计1100。
   第十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详细招生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dqy.edu.cn/)查询。
   第五章报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不包含运动专长类)。
   3.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分填报志愿、网上缴费二个阶段。
   1.填报志愿(3月3日—3月5日)。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dqy.edu.cn/)通过报名链接进行志愿填报。
 
  2.网上缴费。考生填报志愿后,及时登录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dqy.edu.cn/)查看缴费通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则不予安排考试。
第六章学校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2号)要求,2021年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科目及形式采取网上测试。
1. 考试系统
2.  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测试,《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使用方法》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dqy.edu.cn/)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前准备
  考生须在2021年3月13日前根据网上测试要求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物品。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纸张、签字笔等,下载好考试系统,同时需确保考试环境无干扰,网络保持畅通。
  3.模拟测试
考生需根据学校公布的《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使用方法》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按照要求,提前进行考试系统测试,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考试题型等,确保3月13日正式考试的平稳进行。
 4.考试
   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方式和时间: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2科,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总分100分。
   退役军人: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1科,考察学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100分。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9:00-11:00,共120分钟,中间不断。(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考生申请免试、加分的规定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申请的加分,单独列入考生的录取成绩。
   2.单独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3.综合评价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如无体现,不予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4.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随时查看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5.申请免试入学和加分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8日前将所有书面材料1式2份寄达或直接送抵我校招生办公室,为避免邮寄过程丢失,务必将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zsujnpl 163.com(邮件统一命名:2021年单招免试或加分材料+本人姓名),以便核对。邮寄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35-5770027,邮编:265600。
    第十八条录取成绩的确定
   1.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所获加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成绩。
   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20%、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80%、所获加分组成。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就处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申请免试考生优先录取。
3.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缺额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如出现同分情况,单独招生按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比对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比对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4.公示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内,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教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学制三年(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我校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途径招收的学生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报考,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拟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合计
  其中退役军人单招计划
工业机器人技术 95 15 35 13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80   35 115
软件技术 80   35 1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95   60 155
酒店管理 30   20 50
旅游管理 30   20 50
艺术设计 60   25 85
广告设计与制作 60   25       8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0   70 100
合计 560 15 325 885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不包含运动专长类)。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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