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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4 热度:

东营职业学院简介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目前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0.1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9亿元,藏书134万册。现有教职工804人,其中专任教师591人。建立了810人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设置8个二级学院,开设52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人。成人学历在籍学生4800余人。
  学校强化国家骨干校意识,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加强教师能力建设,着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着力加强教学成果建设,着力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针对黄蓝经济区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确立了“培养‘德厚技高、乐业好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秉承“教育让每一个人拥有自信”的教育理念和“尊道贵德、敬业立人”的校训,确立了打造黄河三角洲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和文化传播中心的办学定位。近四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各种荣誉称号134项,获得国家、省、市奖励1078项,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
  全面建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全校上下发扬“定了干,不怕难,敢争先”的精神,全力以赴推进骨干校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部两级验收,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在41项主要指标中,有34项完成率超过100%,完成率超过150%的指标达到18项。通过组织开展“把握标准、解读文件”“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开展特色与精品建设”等系列活动,骨干校建设取得了十大建设成效,呈现出四大特色亮点,凝练了六条体会经验。三年骨干校建设,大幅增强了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的职业教育特色越来越鲜明。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机制建设,面上推动、线上融合、点上突破,形成有效运作机制。与区县政府、省级开发区开展战略合作,相关专业加入行业协会,政府搭台、产教对话,专业与产业行业企业对接,共同研究人才需求、产业发展、专业建设、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教材开发,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在岗位需求、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师顶岗、学生实习、订单培养、职工培训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强化人才培养的就业导向。建立了“四方合力、三级推进、双主体育人”的办学体制,搭建了东营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学校校企合作理事会、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三级平台;成立了东营市职业教育集团;发起和参与成立了东营职业教育院校联盟、东营图书馆联盟、山东省国家骨干校联盟;成立了万达学院、万通学院、蓝海学院、中锐汽车学院等6个合作学院;与区域内578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开设企业“冠名班”“订单班”47个。建成了31891平方米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生产加工于一体的“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与东营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万达集团等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0个、“厂中校”6个,满足了学生实习与顶岗需要。
  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驱动学校专业改革,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增强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发挥校企合作平台作用,深入行业协会、企业,扎实开展专业调研,掌握黄蓝两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企业动态、岗位能力需求等信息,进行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重点建设了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个专业及专业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群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群。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形成了“厚德强技、实境化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支撑平台+岗位导向”的课程体系,实施了能力本位、项目化课程改造。建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开发工学结合教材92部。成立德育、体育、创业教育、艺术教育四个教学部,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邮编:257091)。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单独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18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15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50分),总分为300分,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一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5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二条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参加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址:http://ddzs.dyxy.edu.cn)进行信息确认与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要求,到东营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类别,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入学后,学制为3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教学中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专业课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公共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且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
 
  第十四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普通类、校企合作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8060069
 
  招生网址:http://www.dyxy.edu.cn/s.php/zs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1 应用化工技术 15 5500
2 石油化工技术 15 5500
3 油气储运技术 10 5500
4 化工装备技术 10 5500
5 化工自动化技术 10 550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5500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5500
8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5500
9 石油工程技术 10 5500
1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 5500
11 数控技术 10 5500
12 新能源汽车技术(校企合作) 5 8500
13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校企合作) 5 8500
14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校企合作) 5 8500
15 无人机应用技术 10 5500
16 工程造价 10 5500
17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0 5500
18 环境艺术设计 10 5700
19 艺术设计 10 5700
2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5500
21 建筑工程技术 15 5500
22 建设工程管理 10 5500
23 大数据与会计 15 5200
24 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 10 8800
25 金融服务与管理 15 5200
26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5 5200
27 知识产权管理 10 5200
28 现代物业管理 15 5200
29 商务英语 15 5200
30 人力资源管理 15 5200
3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5200
32 工商企业管理 15 5200
33 市场营销 15 5200
34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10 8500
35 现代物流管理 15 5200
36 电子商务 15 5200
37 旅游管理 15 5200
38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5500
39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5500
40 云计算技术应用 10 5500
41 影视动画 10 5700
42 物联网应用技术 15 5500
43 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5 8800
44 软件技术(校企合作) 10 8500
45 数字媒体技术 15 5700
46 园林技术 10 5500
47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0 5500
48 药品生产技术 15 5500
49 化工生物技术 10 5500
50 宠物养护与驯导 10 5500
51 健康管理 15 5500
52 学前教育(师范类) 50 5200
53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5 5200
54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校企合作) 5 5200
5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校企合作) 10 5200
56 现代物流管理(校企合作航空物流) 10 5200
57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高铁乘务) 10 5200
58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校企合作) 10 5500
合计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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